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常见问题 > 土地增值税是什么?如何申报?

土地增值税是什么?如何申报?

发表日期:2017-07-20 17:44文章编辑:鑫源企业浏览次数:4308

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(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)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,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。

通常情况下,7日内申报

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,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提供下列资料:

(1)房屋及建筑物产权、土地使用权证书。

(2)土地转让、房产买卖合同。

(3)房地产评估报告。

(4)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完税证明。

(5)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。

定期申报

对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,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,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,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。

预售处理

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,凡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,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按规定比例预缴,待办理决算后,多退少补;凡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,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。

如没特殊注明,文章均为鑫源企业原创,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://www.ykxyqy.com/ask/view.php?id=1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