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纳税人在注册办理公司工商登记“三证合一”后,领取营业执照时,等同于办理了公司税务登记证,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,在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,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。需要网上申报的,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开通“网上(电子)办税服务厅”网报功能。
公司注册税务备案报送资料:
(1)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;
(2)经办人身份证明;
(3)主要是提供公司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号,还有统一信用代码证号;